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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煤炭交易中心建設有望提速
昨日,國家能源局就《煤炭產業政策》(修訂稿)公開征求意見,修訂稿明確提出,深化煤炭企業改革,推進煤炭企業的股份制改造、兼并和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同時,推進市場化改革,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支持煤炭產運需三方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鼓勵供需雙方簽訂中長期合同。
對比此前版本,記者注意到,修訂稿分別對煤層氣和煤化工發展做出更進一步規劃和指引。在煤層氣上,此前只是“大力推進煤炭、煤層氣等資源的協調開發和基礎設施的高效利用”,而修訂稿則明確提出,科學配置煤層氣與煤炭礦業權,完善煤炭、煤層氣協調開發機制。
此次修訂稿和正在征求意見的《煤層氣產業政策》中,都對此做出了明確的要求。意見稿指出,在設置煤炭礦業權但未設置煤層氣礦業權的區域,煤炭礦業權人應綜合勘查開采煤層氣,依法辦理煤層氣礦業權。煤炭企業不具備煤層氣地面抽采能力的,應與煤層氣專業公司合作開發。在煤層氣和煤炭礦業權重疊區域,以及已設置煤層氣礦業權但未設置煤炭礦業權的區域,國家規劃5年內建設煤礦的,由煤炭礦業權人與煤層氣礦業權人協商合作開發煤炭礦業權范圍內的煤層氣資源,或調整煤層氣礦業權范圍,保證煤炭資源開發需要。煤炭礦業權人具備煤層氣地面抽采能力的,鼓勵將煤炭礦業權范圍內的煤層氣礦業權轉讓給煤炭礦業權人,由煤炭礦業權人綜合勘查開采。
業內專家認為,隨著煤層氣產業發展提上日程,國家對其越發重視,然而受制于煤層氣、煤炭礦權重疊等問題影響,監管部門開始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與此同時,在業界比較關注的煤化工方面,意見稿提出,在水資源有保障、煤炭資源富集、土地和環境承載能力較強的地區,有序發展煤炭深加工,限制在煤炭供給不足和水資源匱乏地區發展煤炭深加工,禁止在環境容量不足地區發展煤炭深加工。
原中國煤炭經濟研究會秘書長趙家廉告訴記者,鼓勵煤炭企業以資本為紐帶,打破單一采掘、運輸等模式,鼓勵一體化項目,符合當前國家的產業政策和發展趨勢,有利于煤炭產業布局調整。
同時,意見稿也提出,要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構建以全國煤炭交易中心為主體,以區域煤炭市場為補充,與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煤炭交易市場體系,研究建立煤炭期貨市場等。趙家廉認為,隨著我國煤炭儲備基地和煤炭運輸通道建設逐漸完善,以及當前煤炭市場供大于求等因素基礎上,“十二五”期間,全國煤炭交易中心建設有望取得進展。